2024年11月8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(修订草案)》(简称“新矿产资源法”),该法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这是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首次大修,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及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。
新矿产资源法共八章八十条,涵盖了总则、矿业权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、矿区生态修复、矿产资源储备与应急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及附则。其核心在于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,加强生态保护,维护国家及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新法明确了几个关键原则:统筹发展与安全,国内国际并重,开发利用与保护并行,遵循保障安全、节约集约、科技支撑、绿色发展的方针。国家保护探矿权与采矿权不受侵犯,并规定勘查、开采需按国家规定缴费,开采需缴纳资源税。
新法加大了对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支持力度,推动其增加储量和提高产能,促进产业优化升级,并加强储备与应急体系建设。同时,实行探矿权、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,矿业权应通过招拍挂等竞争性方式出让,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。
此次修订回应了矿业企业的法治期盼,解决了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难题,有利于鼓励矿业投资,促进高质量发展。五矿勘查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炯辉认为,新法中的国际合作内容对建设世界一流矿业公司至关重要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学凯律师指出,新法从制度上保障了矿业用地需求,促进了绿色勘查与矿山生态修复,对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具有高水平意义。
新矿产资源法的十大亮点包括:
1.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:将保障安全作为立法核心,构建全面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,包括将保障安全列为立法目的之一,确立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基本原则,建立战略性矿产资源特殊保护制度,明确矿产资源储备的法律地位,并提出国际合作要求。
2.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: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制度上升为法律,这是对市场配置方式的重大创新,对提高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至关重要。
3.物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分离:实行矿业权物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行为许可分离,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,同时兼顾行政管制。
4.探矿采矿“直通车”制度:允许探矿权人在探明资源后直接取得采矿权,鼓励勘查,保护探矿权人权益。
5.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:平等保护物权,建立矿业权收回补偿制度,对油气矿业权实行探采合一,优化探矿权期限,赋予矿业权人优先取得新发现资源的权利。
6.矿业用地专门规定:首次对矿业用地作出专门规定,包括保障用地需求,改变单一供地方式,允许征收农民集体土地,使用临时用地,确保用地期限与矿业权期限一致。
7.矿区生态修复制度:明确生态修复原则、责任主体、方案编制及费用计入生产成本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。
8.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:将矿产资源规划制度上升为法律,明确规划的层级、编制依据、编制机关及审批机关。
9.明确矿产资源督察法律地位:将矿产资源督察纳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体系,明确督察主体、对象及内容,促进督察法治化。
10.完善矿产资源压覆管理:明确规定避免、减少压覆矿产资源的要求,优化建设项目空间布局,要求建设单位查询并协商补偿,战略性矿产资源原则上不得压覆。
总体而言,新矿产资源法的十大亮点不仅回应了矿业企业的期盼,解决了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,更为矿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。